制度建设
民主生活会制度
民主生活会制度
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,有效地进行党内监督,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、作风建设,依照《党章》和上级有关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会议时间
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民主生活会。
二、参加人员
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为全体党组成员,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。
三、会议内容
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统一思想认识。
1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、决定、决议的情况。
2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。
3、遵纪守法,清正廉洁的情况。
4、坚持群众路线,改进领导作风,深入调查研究,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。
5、其他重要问题。
四、会前准备
1、按照上级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,党组书记结合全处总体工作或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,确定民主生活会议题。
2、班子成员按照议题,向分管部门和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。
3、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、班子其他成员相互之间、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之间开展谈心谈话。
4、班子成员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谈心情况,撰写发言提纲。
5、确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日期,向上级请示并填写报批表。
五、会议要求
1、遵循“团结——批评和自我批评——团结”的方针,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。
2、对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情况,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,接受群众监督。
3、会后及时向上级报送会议材料。